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國大學生村官工作座談會精神,充分發揮市縣黨委組織部在大學生村官工作中的主體作用,6月12日,河北省委組織部發出通知,在縣級組織部門普遍建立大學生村官工作責任制,并就落實責任制提出了具體要求。
明確組織部長責任。《通知》規定,縣(市、區)委組織部長是大學生村官工作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牽頭研究制定大學生村官工作規劃和推進措施;組織開展經常性教育培訓,每年“七一”前夕,要為大學生村官講一次黨課;加強檢查指導,保證經費投入、人員配備;強化協調指導,幫助解決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學習、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問題;督促做好續聘解聘工作,推動大學生村官有序流轉。
健全工作機構。根據職能,確定管理科室,明確在編人員負責大學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大學生村官數量較多、具備條件的縣(市、區),可單獨設立管理科室。加強對專職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監督,使其精通相關政策、嚴守工作紀律、提高責任意識。
建立直接聯系。縣(市、區)委組織部部務會成員每人要直接聯系1—2名大學生村官。通過蹲點調研、談心談話等方式,了解大學生村官工作情況,改進完善各項管理措施,推動大學生村官整體工作上水平。
定期研究工作。每年初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縣(市、區)委組織部長主持,縣(市、區)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鄉鎮黨委書記和組織委員、部分村黨支部書記、大學生村官代表等參加,專題研究大學生村官工作。
落實述職制度。每半年組織一次大學生村官述職,一般安排在6月、12月進行,縣(市、區)委組織部長進行述職點評,縣(市、區)委組織部抓好述后整改。鄉鎮黨委書記每半年向縣(市、區)委作基層黨建工作述職時,要把落實大學生村官管理責任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做到同述同評。
加強基層調研。結合大學生村官工作實際,每年確定1—2個調研課題,組織力量進行專題調查研究。縣(市、區)委組織部長要帶頭深入基層,聽取原汁原味的意見和建議,了解第一手資料,分析研究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營造濃厚氛圍。大力宣傳中央和省委有關大學生村官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以及大學生村官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經驗做法。注重培樹先進典型,形成示范帶動效應。開展多種形式的才藝展示會、現場觀摩會等,加強大學生村官之間的聯誼聯絡。強化輿論引導,營造思想穩定、健康向上、充滿活力的氛圍。
促進有序流轉。定期分析研判,引導多元化發展,做好大學生村官日常流轉工作。高度重視服務滿兩個聘期的大學生村官流轉工作,結合縣(市、區)情實際,多渠道搭建發展平臺,疏通出口,按照規定落實好流轉政策。深入細致地做好流轉人員思想工作,確保平穩有序流轉。
報告重要事項。制定出臺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應召開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并征求上級組織部門意見。對涉及大學生村官的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組織部門報告。
《通知》還要求,市委組織部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提出有效的預防和解決對策。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對縣(市、區)委組織部長和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縣鄉機關違規借調大學生村官,大學生村官擅自離職、長期脫崗的;在選聘、報考、公選等工作中,資格審查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對流轉工作不重視,造成出口不暢、流轉受阻的;其他需要追究的問題。根據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進行組織約談、通報批評、調離崗位或免除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