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大學生村官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大學生村官檔案管理主體、歸檔主要內容、收集歸檔機制和檔案轉遞辦法。
《通知》明確,縣(含市、區)委組織部是大學生村官檔案的主管部門,負責大學生村官檔案的日常管理。每年新選聘大學生村官時,各市委組織部對考生檔案進行審查。大學生村官檔案應收集歸檔的材料主要包括履歷材料、選聘大學生村官登記表、考核材料、學歷學位材料等。建立大學生村官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機制,及時收集、歸檔大學生村官履歷、入黨、表彰獎勵等材料。各類檔案材料在形成之日起1個月內送交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要嚴格審核歸檔材料,重點審核歸檔材料是否辦理完畢,是否對象明確、齊全完整、文字清楚、內容真實、填寫規范、手續完備。
該省將對大學生村官檔案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對審核中發現的歸檔材料填寫不規范、手續不完備等情況進行完善糾正。對弄虛作假的大學生村官,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解聘或紀律處分。沒有辦理免費人事代理的,要補辦有關手續。
對違反檔案工作紀律的,視其性質、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后果,對負有主要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檔案工作人員參與涂改、偽造檔案材料的,要從嚴從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