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底,我來到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德塢街道西寧村,以村委會主任助理的身份投身基層。
在村干部們的熱情幫助下,我迅速完成角色轉換。西寧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晏祥勇把我當作徒弟,帶著我走遍西寧村13個網格,村“兩委”干部和網格員則陪著我挨家挨戶走訪,深入了解脫貧戶、高齡老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生活現狀。
隨著工作的逐步推進,我察覺到,地處城鄉接合部的西寧村,雖然村民物質生活日益富足,但法律意識卻相對淡薄。尤其是婦女兒童群體在權益受侵害時,往往因缺乏法律知識和維權能力而陷入困境。于是,我提出想針對他們開展法律知識宣傳,得到了村“兩委”的全力支持。
說干就干,我和村婦聯主席將印有法律法規知識的權益保護卡,發放給村里的留守兒童和婦女。同時,我開啟“地毯式”宣講,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生動鮮活的案例,將晦澀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村民聽得懂、記得住的家常話。
在一次走訪中,我了解到一個令人揪心的故事。一個女孩在學校遭遇霸凌,施暴方態度強硬,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女孩的母親離異獨居,患有二級視力殘疾,經濟拮據,無力聘請律師維權。憑借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我迅速判斷這起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立即聯系后方單位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同事,詳細了解申請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全程陪伴女孩母親前往六盤水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對案件高度重視,當天就安排律師介入,援助律師多次走訪女孩家庭,全面了解案件細節和訴求。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施暴方家長同意賠償2.56萬元醫療費用,讓這個陷入困境的家庭看到了希望。
我以此案為例,將法律援助和霸凌應對加入入戶宣講,從即時證據的收集固定,比如聊天記錄、證人證言,到事后證據的留存,如醫院診斷證明、學校處理記錄;從校內投訴調解,到報警處理、民事索賠,每一個環節講得深入淺出。
除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矛盾糾紛調解同樣是重中之重。今年年初,村民王某軍和毛某飛夫妻倆因家庭瑣事矛盾激化,多次發生激烈爭吵。村“兩委“得知后安排網格員和我多次上門了解情況,隨后將雙方請到村委調解室調解。起初,兩人情緒激動,矛盾一觸即發,村委調解人員一邊耐心傾聽,安撫雙方情緒,一邊尋找調解突破口。我結合《民法典》中關于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法律規定,為雙方答疑解惑。經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說,最終兩人就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簽定了調解協議,并約定今后遇到問題以和平協商的方式解決。這次調解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在基層工作中,只有把“法言法語”變成“土話方言”,才能讓法律知識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牟金翼
牟金翼(右一)陪援助律師在村民家中了解情況。(西寧村村委會供圖)